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现金流量表是企业所有者在特定时期内查看其公司业绩时生成的最重要的财务报表之一。该报表包括三组活动,即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通常情况下,新加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会以类似的方式计算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部分。然而,在计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会计师(另见会计师如何进行会计过程?)们可能会使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即直接法和间接法。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如果公司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就需要在经营活动部分报告实际发生的现金收款和现金付款。对于采用间接法的公司,则需要以净利润为基础进行调整,通过加上或减去相关项目,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另见管理企业现金流的四条规则)时,只需列出公司实际收到和支付的现金。例如,公司从客户处收到的款项,以及支付给员工、供应商和政府的款项(如税款)。直接法不考虑非现金交易,只报告与现金收付有关的交易。
采用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另见如何管理企业的现金流?)时,则需要以公司的净利润为基础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包括加回非现金费用,例如折旧,以及扣除不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收益,例如出售资产所产生的利润。此外,还需要调整经营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变动,以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对于使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公司,应排除折旧等非现金交易。因此,这种方法可以准确显示公司的现金流,因为它不包括不涉及现金的其他交易。另一方面,通过使用间接法,公司应考虑所有因素。这使得生成的现金流量表不够准确,因为公司将以净收入为基础进行调整。
